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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股东身份因企业改制被剥夺 车主投诉无门自杀

来源:上海债务纠纷律师   网址:http://shls.viplaw.cn/   时间:2017/1/25 10:40:10

车主张元杰之死

  本是自主经营的车主,在一次改制过程中,不仅被悄然剥夺了成为公司股东的权利,而且就连他们花了血汗钱或是举债买来的车也变成了公司的资产。

  投诉无门的车主,企图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这“惟一一条阳光大道”———法院的大门能否向他们敞开,尚是未知数

  法治周末记者 焦红艳

  从律师处得知法院不予立案的消息之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山东省胶州市33岁的女车主张元杰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张元杰夫妻不是胶州本地人,从东北老家来到这里之后,一直靠送煤气罐维持生计。4年前,为了改变生活状况,张元杰不顾丈夫和家人的反对,借钱买了一辆跑青岛到胶州线的金龙客车,成为了青岛华烨客运有限公司的一名车主,享受每个月的分红。

  据张元杰的丈夫介绍,买车花了39万元,大部分是借的。直到张元杰离开人世,借的钱都还没有还清,而公司每月的分红越来越少,甚至少到无法偿还民间借贷的利息。

  和张元杰一样,被“车”折磨着的还有华烨客运公司的另外41名车主,而这样的折磨缘于一次企业改制。

  这次改制,车主们称完全不知情。但后来他们调出来的一份文件———胶州市财政局《关于胶州市交协机动车维修技术服务中心产权出售方案的批复》中明确规定:向挂靠车辆车主出售产权,组建青岛华烨客运有限公司。而且《胶州市市直企业产权出售合同书》中也明确规定:由挂靠车辆车主新募股本金组建有限公司。可最后的结果却是,车主个人花钱买的客车变成了公司的资产,但该有的股东身份却被剥夺了。

个体经营变联营

  1993年,王春兰成为了一位从事个体客运服务的车主,她也是40几位车主中较早跑运输的一个人。

  据王春兰说,买了车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是被羡慕的人。当时的票价5元,除了上缴国家的必要费用之外,每月差不多能赚6000元左右。

  王春兰买车花了八九万块钱,她说车本身不值这么多钱,主要是“线”值钱,也就是说有资格跑这条线的车手续值钱。

  这种被人羡慕的日子发生的第一次转变在1995年。这一年,交通部召开“全国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工作会议”,会上,交通部认为个体经营管理有难度,个体运输户应挂靠经营。

  交通部的这次会议之后,掌握着“线”资源的胶州市交通局随即成立了“胶州市交通协会机动车维修服务中心”。

  随后,王春兰等个体运营车主“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把车辆的运营手续交到了交协服务中心,挂靠经营。每月每车上缴200元挂靠费。

  “当时觉得挂靠也没什么,因为车还是自己的,还是自己干。只是出了交通事故之后,要先到挂靠公司盖章之后保险公司才给理赔。”车主王春兰说。

  之后,由于全国范围内的挂靠经营产生了诸多法律问题,国务院和交通部又分别出台了禁止挂靠经营的规定。

  在此背景下,2005年8月26日,胶州市交通局向胶州市政府提出了企业改制要求。后得到了政府的正式批复,交协服务中心更名为“青岛华烨客运有限公司”。尽管车主们对《法制周末》记者表示,他们对这次的所谓改制并不知情,但他们的命运再次发生改变却是个事实。

  改制后不久,2005年11月29日,青岛华烨客运有限公司以青岛市交通局要求集约化为名与车主们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2006年8月,又签了所谓的《联营协议》。这次转变之后,车主们的生活开始发生了逆转。

股东身份被剥夺

  “我们当年不知道什么改制,就是有人跟我们说公司要改名字。当年交协中心的主任刘元佐也就是后来华烨公司的老总跟我们说,现在车太多了,乱跑,费用也高,集约化就是合伙干,省油省费用挣钱还多。”车主王春兰对记者说。

  据她介绍,当时车主们争路线、争客人的现象的确存在,刘元佐这么一说,大家都觉得挺好。集约化经营之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出车,各位车主的车循环跑,的确比以前有秩序。

  集约化经营从2007年开始,据车主王春兰介绍,刚开始的几个月大家觉得都挺好,不用去上班了,一个20几个座的车每月能拿到七八千元的分红。

  过了三个月之后,正好赶上一次国庆节,客流量很大,车主们都觉得分红肯定能涨。

  意外的是,车主发现分红并没有涨。于是,他们找到刘元佐问原因,没有得到回答。倒是旁边一位副总说的一句话,引起了车主的警觉:“哪个车是你们的,都是华烨公司的。”

  车怎么就成了公司的了?加之随后的分红不仅没有涨反而越来越少,有些车主开始坐不住了。

  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到公司的主管部门交通局问个究竟,但在那里,他们关于“车怎么就不是自己的了”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回答。

  2008年2月,无奈的车主委托了一位律师,终于在工商局调出了当年的改制文件。

  不看不要紧,看了工商局的材料,车主们才知道当年的改名其实是改制,而且改制中国家明确规定的车主权利———“股东身份”被悄无声息的剥夺了。

  记者发现,当年改制的重要文件———《胶州市市直企业产权出售合同书》中明确规定:企业产权按零值出售,由挂靠车辆车主新募股本金组建有限公司。合同书中还明确:“不存在企业职工安置问题”。

  但事实是,目前该公司只有两位股东———刘元佐和他的女儿刘辉。刘元佐在成为华烨公司的大股东之前是交通局的正式职工。父女俩都并非车主,按当年改制的要求,他们都没有成为股东的资格。

  律师出示了一份国务院国资委的《企业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31条明确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如转让和受让双方调整产权比例或者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有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但胶州市工商局并没有重新报批的文件。那么,本来该属于车主的股东身份怎么就变成了刘元佐和他的女儿的了呢?

  无书面裁定的“不立案”

  就这个问题,记者一直联系,希望能采访到从当年改制至今一直任交通局一把手的徐法平局长,但几经努力还是都遭到了拒绝。

  胶州市交通局的一位副局长和纪委书记对《法治周末》记者的最后解释是:这个问题,年代已久,很多问题没办法解释清楚。但就车主的意见,胶州市和青岛市政府曾经做过调查,做了很多工作。并给记者出示了一份青岛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青岛华烨客运有限公司王茂雷等人信访事项的复合意见》。

  在这份意见中,记者看到这样的文字:关于要求撤销刘元佐股东身份和恢复车主股东身份问题,因不存在撤销刘元佐及刘辉股东身份的法定事由,车主未曾成为股东,故不存在恢复问题。

  政府的改制文件中规定得清清楚楚:股东就应该是车主。车主为什么没有成为股东?

  对此,该副局长只是反复对记者说,改制是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也是客观需要。

  但车主们也始终跟记者说,他们不反对改制,也认为改制是对的,他们不明白的恰恰是“为什么没有按照国家的规定来改制”。

  就此问题,记者也曾问过交通局的两位领导,但没有得到明确的答案。

  在多次找胶州市交通局和胶州市市政府甚至是青岛市市政府询问当年改制的疑问的过程中,车主们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回复。

  去年端午节,愤怒的车主们打算到华烨公司要回自己的车,他们挡在公司门口,不允许自己的车开出院外。在此过程中,华烨公司报警,张元杰和王春兰几位车主被抓。

  “我们被放出来之后,张元杰的精神就一直不好,她想不明白,只是想要回自己的东西,凭什么就要被抓。”王春兰对记者说。这个说法记者在张元杰的丈夫那里也得到了证实。

  在政府相关部门让车主们感到无望之后,他们委托律师到法院立案。考虑到这件事情在当地的影响,律师决定直接到青岛中院立案。

  一位陪同律师去立案的车主对记者说:“去年12月我们到青岛中院立案,起诉胶州市交通局,立案庭的人说跟领导请示一下,之后便一直没有给我们回复。后来法院的人打电话说让我们更换一个诉讼主体。今年4月,我们把诉讼主体改为了青岛华烨客运有限公司,再次到青岛中院去立案,但他们连上次的材料都退还了给我们。”

  这位车主说:“如果中院不立案,他们能给我们一个不予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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