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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公司债券与公司股份如何区分

来源:上海债务纠纷律师   网址:http://shls.viplaw.cn/   时间:2017/1/13 10:41:52

  近年来,许多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解决融资难题,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就发行债券的数量、公司股东配售方案、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决议有效期、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等作出决议,然后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发行公司债券旨在募集资金,这与公司设立股份的目的存在部分一致性,应当注意研究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公司债券与公司股份都是公司融资的一种手段,都是以公司作为发行人,以公众为发行对象,以有价证券为表现形式,都具有流通性。从投资者的角度看,公司债券和公司股份是证券市场上最主要的两个投资品种。但仔细分析,会发现两者存在6方面的不同。

  1.投资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同。

  社会公众在购买公司债券之后,便成为公司的投资人,与公司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这样,公司债券持有人便成为公司的债权人,对于公司债券投资人与公司之间关系的处理,应当遵守和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债权债务关系处理的一般原则。而公司股份的持有者是公司的股东,是公司财产的终极所有者,与公司之间是一种因财产所有权转化而形成的股权关系。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在处理时不宜适用债权债务关系方面的法律规定及一般原则,而应当适用《公司法》。

  2.投资主体的权利义务不同。

  公司债券持有人因为享有的是债权而非股权,因此不享有对公司事务的经营决策权,也不得干预公司事务的具体处理。公司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权利就是按期收回本息,而公司对公司债券持有人则负有无论经营好坏必须按时偿还本息的义务,否则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若在公司债券偿还期限届满之前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可以优先于股权而得到偿还;在公司破产的情况下,公司债权人可能部分受偿,而公司股份持有人则可能血本无归。

  对于公司股东即公司的股份持有人来说,因为持有了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可以通过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来控制、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也就是说,股东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及选择管理者等一系列股东权利。其中,对于资产受益权的实现程度取决于公司经营业绩的好坏,并随之变动。但与公司债券相比,公司股权是没有到期日和偿还期限的,股东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无权要求公司还本付息。当公司进入清算程序时,公司股东必须排在债权人之后,享有对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权。

  3.获得权利的对价形式不同。

  对于公司债券的认购,仅限于货币给付形式;而获得公司股权,既可以采用货币形式,也可以采用法律允许的实物、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服务标记专用权、厂商名称专用权、地理名称专用权等)、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

4.分类方法不同。

  公司债券一般分为有担保和无担保两种。公司股份一般是根据允许获得的先后顺序,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两种。

  5.发行时间存在差异。

  公司债券只能在公司成立之后发行,而不能在公司成立之前发行。公司债券既可以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即公司成立之前)发行,也可以在公司成立之后发行。

  6.关于发行条件的法律规定不同。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第七条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三)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四) 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六) 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关于公司股份的发行,《公司法》专门设立了第五章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并在第一百二十六条至一百三十七条中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作价方案;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在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法》还作出了以下特别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等事项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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